省广电局全力做好2024年“3·15”期间宣传工作

2024年“3·15”期间,省广电局注重发挥广播电视全媒体传播优势,协调指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服务机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做好“3·15”期间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一是注重宣传统筹,压实工作责任。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工作的通知》,统筹指导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服务机构做好2024年“3·15”期间宣传工作,大力宣传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以及全省行政监管部门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聚焦纪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这一重要节点进行科普宣传。

二是突出宣传重点,增强宣传实效。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聚焦宣传重点,发布权威新闻报道,全省共计18套电视新闻节目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进行了214次报道。青海广播电视台《今日青海》播发《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专题节目,《百姓1时间》播发《2024年青海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启幕》《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等报道;西宁市广播电视台推出“提振消费信心 激发消费活力”挂牌专栏,在主要新闻栏目《夏都新闻联播》《夏都零距离》等播发《提振消费信心 激发消费活力——普法宣传零距离 共建良好消费市场》等报道;海西州、海北州、果洛州等地广播电视台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当地举办的相关活动进行了深入广泛宣传。

三是丰富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依托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APP、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新闻信息发布迅速、更新快的优势,在全媒体播发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报道以及公益宣传片等,有效拓展了传播广度,共计发布“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相关节目303条。青海广播电视台、西宁广播电视台等全程直播《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并在所属新媒体平台通报典型案例;省内各级广播电视机构所属新媒体平台纷纷转发报道,讲述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及时查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网民关注。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等地融媒体中心在抖音、快手、头条、移动客户端等平台以图文、短视频等形式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进行了详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