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的通知

青广局办发〔2025〕01号
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各影视制作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工程,进一步鼓励网络视听行业创作生产高质量视听内容,充分发挥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壮大网络主流舆论,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省广电局将开展网络视听节目季度、年度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

参评作品应为申报机构或个人原创且拥有版权,并于要求时间范围内在各持证和备案网络视听平台首播的作品。第一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上年度12月至本年度2月;第二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3月至5月;第三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6月至8月;第四季度参评节目的播出时间范围为9月至11月。如作品播出时间跨度较大,则要求参评作品在推荐季度时间范围内播出完毕。作品类型包括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网络微电影、网络直播节目、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网络公益短片等。

二、推优标准

参评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重点推荐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的网络视听节目:

1.高举思想旗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生动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弘扬青海“五个文化”、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主题,推动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生动展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2.彰显爱国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展现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润物无声地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动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倡导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作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引导人民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传承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生动展现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守正创新的正气和锐气,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

4.扎根现实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精神力量。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植根人民实践,紧跟时代潮流,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关照现实生活,顺应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关切,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讲好中国人追梦、筑梦、圆梦故事,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

5.积极创新创造,开辟网络视听文艺新境界。把握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对文艺形态的深刻影响,在坚守主流价值观念和文艺审美追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网络视听“艺术+技术”优势,勇于创新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革新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大力提升创意水平,积极拓展艺术表达疆域。

6.紧扣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遵义会议召开90周年、“五卅”运动100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弘扬首个非遗春节等传统佳节内涵,展示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体育赛事的优秀作品。

三、推优办法及扶持方式

(一)推优办法。省内申报机构或个人将申报作品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省广电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将省内选出的优秀作品推荐至总局参评,并在青海省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http://gdj.qinghai.gov.cn)予以公示。

(二)扶持方式。省广电局将根据各季度省内评选结果,按相关规定给予扶持。同时,省局将会在年底择优将2025年开展的符合本通知所列推优标准的优秀网络视听主题宣传活动、创意推广活动、创新传播实践等向总局推荐,进一步激发行业创新创造活力,助力视听内容实现更广传播。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申报机构或个人按照以下两种方式,通过线上和线下同时报送省局:

(一)网络报送。申报机构或个人应在每季度报送截止日期之前,登录“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申报系统”(http://wlst.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后向省局提交申报。

(二)资料报送。申报机构或个人网上提交流程后应及时将报送的节目样片(样带)和在系统中填报的《网络视听节目季度推优参评作品登记表》《版权承诺书》导出打印并加盖公章,递送或邮寄省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或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和作品发至邮箱1585329036@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申报单位+第xx季度推优申报+《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三)报送时间。机构和个人每季度的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各单位每季度可申报的作品数目不限。

五、报送要求

(一)各级广电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精神向本辖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相关大专院校(院系)等传达,动员积极参与。

(二)申报机构或个人填报前需认真核对版权确认书信息,务必保证完整、准确的版权单位(个人)信息。

(三)超高清节目、AI生成视频、系列节目中的单集(期)作品报送推荐材料时,需在系统填报时明确注明。申报作品不得重复参评、多头申报,参与推优评选的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网络动画片、网络微短剧、网络直播节目应按要求填报发行许可证号或上线备案号。

(四)本年度推优工作每季度不再另行发文。年度推优作品从季度推优作品中进行评议,不需重新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温欣,0971-6320103。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