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全民普法四十周年和“八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讲好法治故事,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实际行动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25〕32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和省广播电视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一届公益广告、微视频、微电影和微动漫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通过层层选拔,推出一批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法治公益广告、微视频、微电影和微动漫作品,在全省广播电视媒体进行展播,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不断增强学法、普法、守法意识,更好地助力营造良好的青海法治环境。
二、征集作品主题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展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主题性和针对性。
(二)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刑法及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等密切相关,与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法规知晓度、法治精神认同度、法治实践参与度。
(三)深入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从安全出行、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等做起,积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高额彩礼等突出问题治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重点围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范校园欺凌霸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化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创新草场纠纷源头治理等领域,系统总结提炼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实践模式和显著成效,深入诠释新时代法治精神。
(五)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宣传和传承,讲好红色法治故事,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的法治思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六)全方位展现各地各部门严格履行普法责任的创新实践与成效。挖掘法治建设进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经验和示范案例,弘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社会风尚。
三、活动时间
2025年6月至2025年10月为作品征集报送阶段。
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为作品复审、终审阶段。
2026年1月至2026年4月为优秀作品公布、展播阶段。
四、活动组织
(一)本次活动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局联合主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负责协调全省各级司法部门组织作品参评等相关工作,指导做好征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省广播电视局负责协调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活动宣传报道、作品制作、作品展播等工作。
(二)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广电部门负责本地区活动宣传和作品征集工作。两部门要加强配合,在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协同配合,共同制作和展播优秀作品。
五、作品创作要求
作品设计制作要符合新时代价值观,紧扣征集主题,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一)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通俗易懂、易于接受和传播,要注重使用相关典型案例,解读阐释法律法规准确、到位,做到寓教于思,寓教于乐,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入人心。
(二)作品要善于以小见大,切入点要“微”“实”“小”“细”,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从而唤醒观众最普遍的情感共鸣。
(三)作品创作力求出新出彩,鼓励采用故事化的剧情设置和巧妙的创意表达主题,避免套路化、同质化。
六、作品形式分类及技术要求
(一)公益广告作品。分为“电视类作品”和“广播类作品”两种,作品长度(以秒为单位)最长不超过180秒。
1.电视类作品。
(1)高清视频:MP4格式,1920x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
(2)4K超高清视频:MP4格式,3840x2160(16:9)分辨率,视频编码采用AVS3标准,码率不低于18Mbps;视频编码采用AVS2标准,码率不低于 36Mbps。
2.广播类作品。
MP3 或 WMA 格式,应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编码,有条件可支持三维声编码,可采用 Audio Vivid 标准。立体声和 5.1环绕声压缩码率不低于256Kbps,三维声压缩码率不低于384Kbps。
(二)微电影作品。要求横版画幅,16:9比例,分辨率1920*1080,mp4视频格式,时长10至30分钟。视频简介限150字以内,简明概括视频主题及内容。文末在括号内注明制作单位全称。
(三)微视频作品。可用沙画、花儿、贤孝、平弦、快板、秦腔等多种形式展现。画幅16:9比例,分辨率1920*1080,输出格式mp4,时长3分钟以内。
(四)微动漫作品。需为网络视听动漫作品,横版画幅,16:9比例,分辨率1920*1080,输出格式mp4,时长3分钟以内。
七、参加方式
(一)参加对象。具备“一公三微”创作能力的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与播出机构、高校等机构联合制作。各地以市(州)为单位报送,省直各单位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组织推荐,作品报送数量不限。
(二)报送方式。参加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的单位和人员需认真填写“一公三微”征集作品申报表并盖章(另附word版),连同作品电子版及版权承诺书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一公三微'征集活动作品+联系人+联系方式”。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八、作品评审及使用
本次征集活动评审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审阶段:由各地各部门进行作品初审、报送。
(二)复审阶段:组委会对已初审报送作品进行复审,确定一定数量作品进入终审。
(三)终审阶段:组织司法行政、广播电视等方面专家评委进行终审,确定优秀作品名单,公示后公布确定。
(四)作品使用:
1.本次征集活动作品将择优在全省各级播出机构、新媒体等平台集中进行展播。
2.全部优秀作品将纳入青海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共享平台,供全省各级播出机构下载推广。
3.全部优秀作品将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展播。
九、其他要求
(一)选送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并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作品版权、使用权和传播权归主办方所有。作品中如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如为AI技术创作作品请另行标注。
(二)作者应保证送选作品不能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报送作品不得涉及国家机密,不得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不得出现容易引起话题的敏感问题、敏感人物。
(四)除非特别申明,选送作品可被主办单位无偿用于与本次征集活动相关的宣传活动;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
(五)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将本次征集展播活动作为全面展示本地区本系统普法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作品征集、筛选和报送工作,确保活动组织规范有序。
(二)突出活动实效,创新推广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下,抓好工作落实,增强活动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要充分运用融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联动、专题展播等形式扩大优秀作品传播覆盖面,推动法治文化浸润人心。
(三)严把内容质量,守牢审核底线。各地各部门要对推荐作品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查作品的政治立场、意识形态、法律适用及文字规范,确保内容合法合规。严格落实原创承诺制度,凡涉及侵权问题由报送主体承担法律责任,发现抄袭行为即取消参评资格。
省司法厅联系人:王菲
联系电话:0971-8247553
省广电局联系人:王咏梅 温欣
联系电话:0971-6329073 6320103
邮 箱:qhgdcmc@163.com
附件:1.“一公三微”作品征集申报表
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司法厅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6月5日